GB 2760-2011 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,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、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、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。本标准于2011年6月20日实施,代替GB 2760-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。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、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、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,是指导食品企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技术法规,也是食品监督机构开展相关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。
本标准与GB 2760-2007 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
——修改了标准名称;
——增加了2007 年至2010 年第4 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;
——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;
——删除了表A.2 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;
——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,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;
——增加了食品用香料、香精的使用原则,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;
——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,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。
最后更新版本:卫生部2010年第23号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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